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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有权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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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房屋可否拍卖,需要看看该房产是否设定抵押。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人民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一、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人民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之是因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被查封,且属于居住之必要房产,那么只查封不拍卖,如果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那么抵押权人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可以拍卖该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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