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连续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有限责任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无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在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未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且不提起诉讼将对公司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股东有权直接向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在于被告对象、目的和胜诉后利益归属。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权归公司所在地人民。
法律分析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什么人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是有限责任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有:
1.被告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人,而股东集体诉讼的被告是公司本身。
2.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而股东集体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本身的利益。
3.胜诉后利益归属不同。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利益归属于公司,而股东集体诉讼胜诉后利益归属于股东。
三、股东代表诉讼哪些有管辖权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其实就中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可以由公司所在地人民负责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结语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监事会或董事会未提起诉讼或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有权为了公司利益直接向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在于被告、目的和胜诉后利益归属不同。股东代表诉讼可以由公司所在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