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上门了可能会抓人走。
执行局确实有权利采取拘留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人民可以对其进行拘传。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或裁定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在执行过程中,还可以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以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执行程序的一般流程:
1、立案: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对申请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立案执行;
2、通知:将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告知其履行义务的期限;
3、财产调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以确定执行措施;
4、执行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可能采取财产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5、履行: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如支付款项、交付财产等;
6、拍卖变卖:如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可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
7、分配:将拍卖变卖所得款项按照一定顺序分配给申请执行人;
8、结案:执行任务完成后,对案件进行结案。如果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或者执行程序中止,也会结案。
综上所述,执行局有权利采取拘留措施,包括拘传和处罚,以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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