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股权回购和减资的区别

公司股权回购和减资的区别

来源:九壹网


公司股权回购和减资是有很大区别的,股份回购是按一定的程序购回流通在外面的股票,而减资是公司亏损过多,依法减少注册资金的行为
一、 公司股份回购与减资的区别
公司股份回购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首先要符合回购股份的条件,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有: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数量需要在10日内注销),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回购的股份要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必须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回购数量不能超过总股份数的5%,回购的款项必须在税后利润中支付,回购的股份一年之内必须奖励给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回购的股份要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主要方式有用现金,或是以债权换股权,或是以优先股换普通股的方式回购其流通在外的股票行为。股份减资则是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二、 减资
但是公司减资是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公司资本过多 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公司严重亏损。
拓展资料:公司减资会有法律程序的 ,有具体的方法。
一、 减资有法律程序
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变更登记。
二、 公司减资的具体方法和登记材料
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减少各股东出资 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 登记材料 :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三、公司减资
公司减资是受到严格的,而作出这种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因此在减资的程序中,减资协议必须经股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要公告或通知债权人,保证债权人有提出清偿或要求提供担保的机会,最后,减资后剩余资本须符合法定,如不通知债权人,就会导致程序上严重违法。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