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投诉村干部,应该前往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且要注意举报相关事项的证据。在村干部协助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投诉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应当向举报或者向纪委部门进行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投诉/举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人可以用信函、电话、电报、电传,也可以到各级检察机关的举报中心来当面举报,还可以按照举报人的意愿预约举报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举报。 所谓电话举报,就是举报人按照所掌握的案件线索的性质,用电话向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掌握村民小组长涉嫌贪腐的真实有力证据的前提下,可以实名向村委会或者乡镇纪检部门实名举报,也可以到信访局举报或者到上级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人可以用信函、电话、电报、电传,也可以到各级检察机关的举报中心来当面举报,还可以按照举报人的意愿预约举报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举报。 所谓电话举报,就是举报人按照所掌握的案件线索的性质,用电话向负责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1)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2)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投诉村干部,应该前往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且要注意举报相关事项的证据。在村干部协助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投诉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应当向举报或者向纪委部门进行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投诉/举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投诉村干部,应该前往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且要注意举报相关事项的证据。在村干部协助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投诉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应当向举报或者向纪委部门进行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投诉/举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的哦。履行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1)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2)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法律依据:《中国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七条 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领导。在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村改社区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 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必须经乡镇或者以上党组织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投诉村干部,应该前往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且要注意举报相关事项的证据。在村干部协助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投诉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应当向举报或者向纪委部门进行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投诉/举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1)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2)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3种观点: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如项目地址、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一、在招投标活动中,对于以下四种情况,投标人有权提出异议:1、对资格预审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对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对开标存在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4、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二、投标人提出异议后的受理过程如下:1、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2、对开标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当现场做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3、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在答复之前应暂停招投标活动。4、投标人若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三、招标人接收到异议时,首先应当判断异议人是否是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下列主体为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一)投标人;(二)潜在投标人;(三)招标项目的使用单位;(四)招标代理机构;(五)与投标人事前签有附条件生效协议并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特定分包人或供应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2345是便民电话,公民可以通过此电话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拨打此电话投诉有用。法律依据: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举报村干部的具体内容大致分为三类,举报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向乡、镇信访举报。举报经济问题,向县反腐办举报。举报个人、治安、刑事相关的,向派出所举报。关于举报村干部犯法问题,要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村干部是在协助履行国家工作职责中涉嫌犯法的,可向乡(镇)纪委、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等举报,也可以向举报;第二,如果是村干部个人问题涉嫌犯法的,可直接向机关报案。在举报村干部犯法前,要收集、保存相关犯法证据材料;在举报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现在各部门基本开设了网上举报信箱等服务,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书信、拨打举报电话等形式向以上相关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或者县级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投诉村干部,应该前往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且要注意举报相关事项的证据。在村干部协助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投诉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应当向举报或者向纪委部门进行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投诉/举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1)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2)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2种观点: 一、怎么举报村长1、举报村长的方法具体如下:(1)信访电话举报;(2)向当地乡镇一级一级举报;(3)在特定情况下向特定部门举报;(4)可以向当地、组织部举报。2、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的落实方案;(三)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二、当选村长需要什么条件当选村长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3、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4、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5、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举报村支书可以依法通过下面三种途径进行检举: 1、向乡镇的纪委部门举报; 2、直接向当地的县纪委部门举报; 3、向当地的媒体揭露其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到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举报。举报村官最快方法:电话举报:这是最快的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投诉村干部,应该前往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且要注意举报相关事项的证据。在村干部协助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投诉村干部,应该前往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且要注意举报相关事项的证据。在村干部协助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投诉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应当向举报或者向纪委部门进行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投诉/举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1)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2)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2种观点: 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村干部不作为的话是可以到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进行投诉举报的,到时候就可以进行了投诉了,不过要有充分的证据才可以了,要是没有证据最好是不要乱动,以免惹些麻烦事。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一、村干部选举流程:1、报名参选。选举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2)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4)身体健康;(5)有一定文化知识。2、选举证明。一是成立选举领导机构。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二是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3、确定候选人。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法律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额定人数为三人至七人。召开预选大会,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4、召开选举大会。召开村民大会投票选举,有选举权的村民超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才有效,得票超过投票人半数才能当选。如果当选,将在当场公布。二、举报村干部方法:1、匿名举报村干部违法情况。2、可以带着证据,写挂号信,向乡镇,信访等单位,不署名举报。3、在较大网上发视屏,发录音,用网名,不用真名举报。引起媒体注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3种观点: 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村干部不作为的话是可以到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进行投诉举报的,到时候就可以进行了投诉了,不过要有充分的证据才可以了,要是没有证据最好是不要乱动,以免惹些麻烦事。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一、村干部选举流程:1、报名参选。选举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2)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4)身体健康;(5)有一定文化知识。2、选举证明。一是成立选举领导机构。镇(处)成立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二是选民登记。在选举日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口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3、确定候选人。根据村庄规模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和职位,以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规定确定候选人数,法律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额定人数为三人至七人。召开预选大会,预选会议要求过半数选民参加有效,按照得票多少当场确定候选人,并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4、召开选举大会。召开村民大会投票选举,有选举权的村民超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才有效,得票超过投票人半数才能当选。如果当选,将在当场公布。二、举报村干部方法:1、匿名举报村干部违法情况。2、可以带着证据,写挂号信,向乡镇,信访等单位,不署名举报。3、在较大网上发视屏,发录音,用网名,不用真名举报。引起媒体注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匿名举报村干部违法情况。2、可以带着证据,写挂号信,向乡镇,信访等单位,不署名举报。3、在较大网上发视屏,发录音,用网名,不用真名举报。引起媒体注意。举报村官方法:1、【电话举报】:这是最快的途径。只要在工作日拨打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他们会立即受理,省去很多中间环节,比写信、网上举报等快的多,立竿见影。2、【实名举报】:根据信访条例,实名举报的必须要给予回复。匿名举报可查可不查,但实名举报必须要将查实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所以是必须要核查的。3、【向县区一级举报】:直接管村长的是乡镇一级。4、【向特定部门举报】:要根据所举报的内容,选择正确的投诉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匿名举报村干部违法情况。2、可以带着证据,写挂号信,向乡镇,信访等单位,不署名举报。3、在较大网上发视屏,发录音,用网名,不用真名举报。引起媒体注意。举报村官方法:1、【电话举报】:这是最快的途径。只要在工作日拨打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他们会立即受理,省去很多中间环节,比写信、网上举报等快的多,立竿见影。2、【实名举报】:根据信访条例,实名举报的必须要给予回复。匿名举报可查可不查,但实名举报必须要将查实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所以是必须要核查的。3、【向县区一级举报】:直接管村长的是乡镇一级。4、【向特定部门举报】:要根据所举报的内容,选择正确的投诉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匿名举报村干部违法情况。2、可以带着证据,写挂号信,向乡镇,信访等单位,不署名举报。3、在较大网上发视屏,发录音,用网名,不用真名举报。引起媒体注意。举报村官方法:1、【电话举报】:这是最快的途径。只要在工作日拨打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他们会立即受理,省去很多中间环节,比写信、网上举报等快的多,立竿见影。2、【实名举报】:根据信访条例,实名举报的必须要给予回复。匿名举报可查可不查,但实名举报必须要将查实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所以是必须要核查的。3、【向县区一级举报】:直接管村长的是乡镇一级。4、【向特定部门举报】:要根据所举报的内容,选择正确的投诉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1)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2)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的哦。履行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1)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2)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法律依据:《中国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七条 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领导。在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村改社区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 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必须经乡镇或者以上党组织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干部如果不为村民办实事,村民可以提供有力证据,向乡镇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相关部门会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责令改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民投诉村干部,应该前往县委纪委进行实名举报,且要注意举报相关事项的证据。在村干部协助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投诉村干部贪污、受贿问题,应当向举报或者向纪委部门进行检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投诉/举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1)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2)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纪委或者是信访大厅,如果是村干部不作为或是自己有贪腐的现象的话就要拿出十足的证据了,不然的话成功率不是很高。没有履行是不作为成立的事实前提,已经履行作为义务就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而没有履行又是以能够履行为前提的。能够履行是一个履行能力问题。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履行作义务,但根据实际情况,根本不可能履行,仍然不发生不作为的问题。(1)没有履行没有履行是指没有履行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因此,在认定有没有履行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行为人的身体动静为标标准,而是应该以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是否得以实施的标准。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身体活动,但这一身体活动并非法律或者职责所要求的作为,因而仍应视为不作为。(2)能够履行能够履行是指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是否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应当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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