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采取以下措施:1、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说明它不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2、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提起民事诉讼,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交警不出责任认定书怎么办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到期不出具,可以到该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第五十二条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告知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第一百一十九条 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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