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然后提交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的复印件,行驶证遗失书面声明。3.还要提交两张一寸白底照片和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4.若是外地户口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系列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证。5.或者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6.填完后再与身份证,相片,行驶证遗失书面声明,委托书等资料一起寄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并委托亲友代办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行使证和驾驶证丢了,机动车所有人应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需要申请表、身份证明以及该驾驶证遗失的书面证明。车管所补发给驾驶人新的驾驶证、行驶证时,原证就予以作废。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1种观点: 一、行驶证不见了在哪办1、行驶证不见了应去车管所领取申请补证。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驾驶证丢失,通常情况下,驾驶员需要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以及两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到就近车管所,交通支队的车管站进行申请即可。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二、驾驶证丢失的补办程序是什么1、准备好材料到车管所申请补证。申请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2、办理程序:机动车驾驶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换证手续;3、办理期限:符合规定的,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4、办理单位: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五十条 车辆管理所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补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事项。机动车号牌灭失或者丢失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补发,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补发期内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的,应当在受理当日补发。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法律客观:《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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