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揭阳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在哪办理榕城区民政局(进贤门大道中段榕东街道287号榕东派出所西侧)救济救灾股办公室二、揭阳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的流程是什么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4、办结: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一般程序:1.第一步:申请2.第二步:受理及调查,5个工作日3.审核及公示,3个自然日4.审批和事后公示,3个工作日内审批,公示6个月紧急程序:1.第一步:先行救助2.第二步:事后公示:10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公示12个月三、揭阳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收费吗不收费四、揭阳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的设定依据是什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3种观点: 一、汕头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需要什么材料1、居民身份证;2、申请及授权书;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二、汕头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三、汕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理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1种观点: 一、汕头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收费吗不收费。二、汕头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并纳入低保救助的城乡居民。三、汕头最低生活保障金办理对象及材料申请对象:汕头市户籍人员,申请前6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的;填写《汕头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一式1份;申请书1份;承诺书一式三份;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出示家庭成员的收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及家庭成员在校就读的学生证或家庭成员失业出示失业证明等。四、汕头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2种观点: 一、汕尾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受理条件有哪些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二、汕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受理材料1、书面低保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3种观点: 一、汕头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收费吗免费二、汕头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三、汕头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流程窗口办理流程:1、职工持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2、管理中心业务窗口收到职工的申请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查。3、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对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查无误后,录入信息系统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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