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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改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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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房改房过户后使用年限多久?房改房过户后使用年限是七十年,这是土地使用年限。房改房交易后还是房改房。房改房个人买断后,产权属个人,与商品房享受的权力一样。房改房与商品房只是在交易过户时,过户税费有些不一样.如营业税、土地出让金等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已建的公有住房。在购买时,职工还同时享受了工龄、职称、职级、家庭人口等多项优惠折扣。它是一种性极强的职工福利分房和购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房改房过户程序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改房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过户的。房屋之所以不能过户是因为房屋产权有瑕疵,像房屋产权不明、房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房屋已经被抵押担保等情况。如果房屋产权没有问题,是可以进行过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房改房过户后使用年限是七十年,这是土地使用年限。房改房交易后还是房改房。房改房个人买断后,产权属个人,与商品房享受的权力一样。房改房与商品房只是在交易过户时,过户税费有些不一样.如营业税、土地出让金等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已建的公有住房。在购买时,职工还同时享受了工龄、职称、职级、家庭人口等多项优惠折扣。它是一种性极强的职工福利分房和购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一、房改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房改房,其性质是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二、房改房过户程序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改房可以买卖,但在房改房交易时需要谨慎而行,另外,房改房如果想要买卖,前提之一必须是房屋可以上市交易,那就要关注房屋的产权问题,房改房的产权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成本价产权和标准价产权以及标准价优惠产权,需要购房者区分清楚。1、成本价的产权属于完全产权,再上市交易时如果与单位没有特殊约定的,则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直接交易,具体的交易方式与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时相同,但是该产权的房屋不能办理赠与;2、标准价产权房屋的购买者只拥有房屋94%的产权,原产权单位对其拥有优先购买权,所以上市交易时需要征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且交易后,其收益需按照比例进行分成。不过,如果该产权人不想与单位进行收益分成,产权人也可以向原产权单位补齐标准价和成本价的差额,这样就可以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3、标准价优惠是比标准价更优惠的一种方式,拥有这种产权的产权人只拥有房屋的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拥有部分价值份额,产权人要想再上市交易时,与标准价产权再交易是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一、房改房过户后使用年限多久?房改房过户后使用年限是七十年,这是土地使用年限。房改房交易后还是房改房。房改房个人买断后,产权属个人,与商品房享受的权力一样。房改房与商品房只是在交易过户时,过户税费有些不一样.如营业税、土地出让金等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已建的公有住房。在购买时,职工还同时享受了工龄、职称、职级、家庭人口等多项优惠折扣。它是一种性极强的职工福利分房和购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房改房过户程序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去房改办法规科(在市房产局)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1种观点: 房改房所占用的土地如果是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如果是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如果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如果是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房屋并没有使用时间,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有使用时间。一、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1.实质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2.修正方法(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K=1-1/(1r)m/[1-1/(1r)n]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r——土地还原率;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8%)20/[1-1/(18%)30]=436.06元/m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房改房所占用的土地如果是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如果是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如果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如果是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房屋并没有使用时间,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有使用时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为顺应城镇住房制度的完善,我国国家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房改房的改革,给广大居民带来不错的待遇。那么您知道南京房改房使用年限是多久吗?一般来说,南京房改房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无太大差别。按照国家体第管理法规定时间为七十年左右。一、房改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1、在《房屋权证》上,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如果该房的土地使用权是经出让取得的,用途是住宅,一般是70年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的要看该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年限。2、土地证没有年限,说明该房改房的地还是划拨土地。当房改房转让时,要交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金后,房改房的性质才能会改为商品房,才能正常交易。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是没有使用年限的。4、但如果所购买的这套住房在今后发生买卖关系的时候,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买房人(注意不是卖房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时候这套房产就会在办理出让手续的那天开始,使用权变更为出让,使用年限变更为住宅用地的70年。二、房改房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2、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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