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低保申领条件如下: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办理农村低保流程如下: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并授权审批机关调查其所有收入;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召开民主评议会或听证会,经评议或听证同意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报镇审核;3、镇审核。镇接到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4、市级审批。市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综上所述,如果达到低保申领条件就可以申请低保。【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3种观点: 一、汕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流程流程怎么走1.第一步:申办,申办人对所需办理事项提出申办并提交相关材料。2.第二步:受理,申办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承办人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承办人予以告知申办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职能权限处理范围的,由承办人说明理由并将材料退还申办人。3.第三步:审查,经有效受理后,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4.第四步:核准,经审查、核实后,在受理全部有效材料后作出是否准予决定,并通知申办人。5.第五步:办结,对准予办理的进行办理手续。二、汕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受理条件持有本地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可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三、汕尾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有那些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4.家庭收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5.家庭财产相关有效证明材料;6.家庭生活支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家庭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缴费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7.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1)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2)因患严重疾病失去(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3)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4)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租(住)房相关证明;(5)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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