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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房屋维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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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房屋处于大修期间依然征收房产税,连续停用时间达半年以上的不需要征收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2种观点: 在大修期间的房屋需要征收房产税,连续停用时间达半年以上的不需要征收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备查的证明材料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称、座落地点、产权证编号、房产原值、用途、房屋大修的原因、大修合同及大修的起止时间等信息和资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备查的证明材料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称、座落地点、产权证编号、房产原值、用途、房屋大修的原因、大修合同及大修的起止时间等信息和资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备查的证明材料包括:大修房屋的名称、座落地点、产权证编号、房产原值、用途、房屋大修的原因、大修合同及大修的起止时间等信息和资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房屋处于大修期间依然征收房产税,连续停用时间达半年以上的不需要征收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3种观点: 房屋的修缮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就个人所得税而言,房屋修缮费用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纳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础是全年所得额,即收入总额扣除减除费用后的金额。在减除费用方面,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减除项目中,没有包括房屋修缮费用。因此,房屋修缮费用不能在个人所得税中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和等税种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参考相关税法法规和。如果您有具体的税务问题,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或者当地税务机构。房屋鉴定的标准主要包括:1、房屋结构:主要包括房屋地基、承重结构、外墙、屋面、层间隔墙等方面。房屋结构应符合国家建筑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同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2、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电气设施、给排水设施、通风设施等方面。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且应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3、使用年限:房屋的使用年限应根据房屋结构和质量、使用状况、维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使用寿命。一般情况下,房屋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左右;4、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和评估,以确定其合理性和正确性。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屋可能会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和要求,建议在进行房屋鉴定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更为准确和全面的信息和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鉴定和房屋安全性鉴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应当依据国家陪同颁布的现行的规范和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时,旁边应当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陪同参加,如果是对结构特殊、情况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聘请专家或者邀请有关部门派员来参加鉴定这个过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基础、地下室部分,(二)主体结构部分,(三)楼地面部分,(四)内、外檐抹灰部分,(五)屋面部分,(六)门窗、顶棚、隔断墙部分,(七)油漆部分,(八)室外部分,(九)采暖、给排水部分,(十)照明线路部分,(十一)历史风貌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用公房应当定期进行查勘,发现损坏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具体维修范围如下:(一)基础、地下室部分1.基础局部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破损,影响房屋上部,造成墙体变形、倾斜、开裂等,应当查清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加固或者拆砌。2.地下室因防水层损坏出现局部渗漏的,应当进行修补;渗漏严重的,应当修复。(二)主体结构部分1.柱、梁、板等结构构件出现变形、裂缝、损坏的,应当加固或者拆换。2.木柁架、木檩、木梁、木柱、木龙骨等构件局部糟朽、劈裂、变形严重的,应当加固或者拆换;屋面板、挂檐板、封山板等木构件损坏的,应当更换。3.墙体出现碱蚀、开裂、鼓闪倾斜的,应当局部剔碱、掏砌或者整体拆砌。(三)楼地面部分1.水泥地面起砂、空鼓、开裂的,应当铲除、补抹或者重抹。地砖起鼓、开裂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修补或者重铺。2.砖木结构房屋的木地板、木楼梯、木栏杆、木踢脚板等损坏、残缺的,应当修补或者重做。3.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损坏渗漏的,应当修补或者重做防水层。因维修造成装饰面层损坏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修补或者恢复。(四)内、外檐抹灰部分1.内、外檐墙面抹灰层局部有开裂、空鼓、脱落的,应当补抹或者整面墙铲抹。2.清水墙损坏应修补嵌缝;整面墙碱蚀、风化较重的,应当剔碱或者采取抹灰修复;外墙勒脚抹灰损坏的,应当修复。3.墙裙损坏的,应当修补或者铲抹。(五)屋面部分1.平屋面屋面防水层出现局部渗漏的,应当修补;防水层渗漏严重的,应当重做。2.坡屋面金属屋面生锈漏雨的,应当修补或者更换;屋面瓦局部存在损坏、溜坡的,应当修补;卷材屋面防水层出现局部渗漏的,应当修补;屋面防水层渗漏严重的,应当重做。3.雨水管、檐沟、雨水斗、出墙水嘴等缺失、损坏的,应当添配或者更换。(六)门窗、顶棚、隔断墙部分1.钢门窗开关不灵活、变形、开焊、锈蚀的,木门窗糟朽、脱榫的,铝合金、塑钢门窗损坏变形的,均应当按照原有形式修复。确实无法修复的,可更换为铝合金或者塑钢门窗。2.纱门窗、百叶门窗损坏的,应当按照原有形式修换。原门窗无纱窗、纱门的,不予增添。3.室内板条顶棚等顶棚损坏的,应当修补或者重做。4.原有板条隔断墙等隔断墙损坏的,应当修复。5.原有门窗的玻璃和窗纱损坏的,可以结合综合性维修工程一次性更换。(七)油漆部分1.木门窗、纱门窗、百叶门窗、挂檐板、木楼梯、木栏杆、木地板、木踢脚板等油漆脱落的,应当重新油漆。2.钢门窗、镀锌(铁皮)雨水管、雨水斗、檐沟、铁门、铁护栏等油漆起皮、锈蚀的,应当重新油漆。(八)室外部分1.坡道、台阶、散水、围墙、垛、柱等损坏的,应当修补、加固。2.围墙、栅栏、大门(电动门除外)损坏的,应当按照原有形式修复。(九)采暖、给排水部分1.采取散热器形式采暖的,以院墙为界,院内的原有管道及设备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更换。2.采取空调形式采暖的,其供热干、支管道及附属阀门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更换。3.自来水给水系统以入户水表为界,水表以内的原有自来水管道、二次供水水箱及附属设备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更换。4.排水管网以院墙为界,界内的排水管道及相关检查井、雨水井等设施塌陷损坏的,应当修复。5.原有卫生器具及上下水控制部件损坏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修复或者更换。(十)照明线路部分1.以入户电表为界,界内的照明线路老化、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更换。2.原有开关、插座面板损坏的,可以结合线路改造一次性更换。(十一)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风貌建筑的维修,按照《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五、维修范围以外部位的维修责任(一)由于公用公房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其它过失(火灾、超载、暖气管道及散热片冻裂等)引起房屋建筑结构、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二)公用公房承租人在建筑基础附近挖掘、施工引起房屋建筑结构、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三)消防设施、电梯、玻璃幕墙等超出公用公房维修范围的项目需要检测、维修、更新、改造的,由承租人负责并自行筹措资金解决。(四)公用公房承租人新建、扩建、改建或者增加附属设备的,应当征得房屋管理单位书面同意。所需费用由公用公房承租单位自行筹措资金解决。法律依据:《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 1.5在本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里:1.5.1房屋的修缮必须贯彻充分利用、经济合理、牢固实用的原则,以不断提高房屋完好率,逐步改善住用条件。1.5.2在资金和其它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实现破危房屋的更新改造。《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三、严格执行现行建设标准 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坚持尽力而行、量力而为的原则,落实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并制定本地区细化标准,对不达标的要整改到位;对明显超标的要予以纠正,对未明显超标的注意保持稳定性、连续性。各地可根据当地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建设标准,南方地区要满足隔热通风要求,北方地区要满足节能保温要求。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改造方式,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灵活解决特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除房屋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公有房屋维修养护责任由出租人承担。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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