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钢结构加工制作合同,和一般的加工承揽合同非常近似。但钢结构工程构件的加工制作合同,又是非常特殊的定制式合同。具有以下的要求:1、合同所有构件的设计和加工,除少数标准件以外,都是按照每个工程的需要而单独定制加工的。因此一旦出现返工或者重作,对加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2、钢构件的数量和设计,也是根据工程要求和工程进度来安排的。往往是在工程安装过程中,又需要变更设计,或者增减构件的设计内容。为了防止因设计变更造成已制作的构件报废的情况,需要在合同中对此事先予以约定。3、甲方或者设计单位也往往只是提供加工单位蓝图,构件详图的设计还需要加工单位的设计人员完成,还有时加工单位需要根据设计院或者甲方的指令,临时变更和另行设计构件。因此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中,还常常含有设计的内容。4、构件的检测,包括出厂抽检和现场到货检测,检测人员既包括甲方驻厂代表、现场项目经理,还包括合同指定的工程监理,检验标准也远远高于一般的加工承揽合同的验收标准。5、制作工期一般较短。在北方,还因为气候的原因,钢结构工程的开工时间集中在夏秋季节,不同加工制作合同的工期往往出现集中和交叉的情况,因此钢结构加工企业安排好加工调度,利用安装工程的工期顺延为加工合同创造工期是极有必要的。根据以上特点,加工制作合同需要注意以下的签约要点:(一)合同价格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与加工制作合同的价格形式相同,只是制作安装合同价格中增加了安装费用。价格包括以下几类:1、固定总价――闭口价(不包括风险范围)2、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国家定额费率(包括风险范围)3、合同成本加劳务费固定合同价格又分为以下两种1)固定单价(仅仅包括加工制作费用,不包括材料、涂装、运输、税金等费用,其他费用需要另行约定结算)2)综合单价(含原、辅材料(含油漆)费用、检测费、资料费、加工费、油漆涂装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运输费等,并可根据实际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常见的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 
第2种观点:  钢结构建筑承包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2、承包项目的内容;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5、价款数额及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期限;3、工程合同总价;4、材料、设备供应;5、工程质量及验收检查;6、施工设计变更;7、双方对事项负责;8、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9、违约责任和奖励规定;10、争议的解决方法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