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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为: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三是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是必须要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五是必须要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规划编制是一项专业化、系统化的工作,规划编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实施效果。现在,一些部门只编制应急预案,以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一旦检查通过,这项计划将得到高度重视。在自行制定应急预案时,由于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应急预案缺乏可行性评估,不能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能力需求和应急救援体系脆弱性分析不足,预案框架结构不合理,职责和职能不明确。法律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六条 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第七条 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第 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2种观点: 1、成立工作组: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队伍、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2、资料收集: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4、应急能力评估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5、应急预案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6、 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法律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3种观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预案内容要"全面"内容上,不仅要包括应急处置,还要包括预防预警、恢复重建;不仅要有应对措施,还要有组织体系、响应机制和保障手段。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县级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共同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上级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法律、行规规定由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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