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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强拿硬要财物,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如何处理?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强拿硬要财物,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理是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等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对编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则需要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3种观点: 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强拿硬要财物,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理是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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