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随便查公民隐私。可以向门投诉,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2.要查别人的个人信息情况,除非是办案需要,并且还经要的相关部门开具相关手续,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关有权查看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和扣留手机,但手机中与案件无关的内容机关应当保密。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 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条 机关侦查犯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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