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撤销赠与合同起诉状大致形式是怎样的一般此类诉状均可套用该模板。在具体拟定诉状时,必须严格按照正规的格式要求,结合民事法律事实的具体情况,书写撤销赠与合同起诉状,并且需要在起诉状中写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具体如下所述:(一)撤销赠与合同起诉状大致形式赠与合同民事起诉书原告:某某,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电话:XXXX。被告:某某,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电话:XXXX。案由:赠与合同撤销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确认XXXXXXX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原告所有。2、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XX承担。事实及理由: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日在XX县公证处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被告XXX自愿将位于XXXX房屋(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为:XX县房权证XXXX号,房屋共有权证:为XX县房XX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X国用XXX第XXX号)自己所占产权份额全部无偿赠与给原告,原告也自愿接受此赠与。被告随即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原件全部交给了原告。该赠与合同由XX县公证处依法进行了公证。原告多次催被告配合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总是找各种理由至今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也违反了《民法典》中诚实信用原则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原告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现向你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致XX县人民起诉人:XXXXXXX年X月X日(二)撤销赠与合同起诉状相关要求原告向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诉状要整洁,不得涂改。诉状应经本人亲笔签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加盖公章。1、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为自然人(公民)的应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包括户籍所在地与住所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注明其名称,住所(包括法定住所和当前经营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明的事实,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副本的份数应与诉状相符)。2、原告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应附交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明。原告是自然人(公民)的,应提供其身份证明;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告是自然人的,原告应提供其户籍证明;被告是法人的,原告应提供其企业登记资料。3、原告在起诉的同时,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应同时递交诉讼保全申请书、担保书,包括担保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提供与保全标的等值的财产。
第1种观点: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诉状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解除遗赠扶养起诉条件有哪些?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种观点: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申请撤销1、赠与合同可以申请撤销,但是不可以任意撤销,以下情形可以撤销:(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2)对赠与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分类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分类:1、无因撤销,通常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2、有因撤销,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第2种观点: 赠与合同撤销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定撤销是指出现任意情形:(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3种观点: 撤销赠与合同起诉状大致形式是首先应当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写明撤销赠与合同的原因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一、简单的房屋租赁协议的范本如何去写最简房屋租赁合同是首先应当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出租房屋情况、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二、借条怎么打对借款人有法律效力借条对借款人有法律效力的打法是,首先应当写明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的数额、期限以及借款的利息等,写明还款的时间以及还款的方式等,写明利息的约定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三、向人借钱怎么打借条首先应当写明借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发生的日期、借款金额、借款利息以及还款的时间;写明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种观点: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申请撤销1、赠与合同可以申请撤销,但是不可以任意撤销,以下情形可以撤销:(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2)对赠与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分类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分类:1、无因撤销,通常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2、有因撤销,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的撤销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所以法系各国和地区民法典普遍许可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可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除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内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第1种观点: 经过公证的合同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但是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可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3种观点: 一般赠与人才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受赠人是否能撤销赠与合同法律无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种观点: 请求撤销赠予的起诉状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起诉流程1、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提出回避申请,需要说明理由。如果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6、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对于当事人之间就赠予的事项存在矛盾和纠纷的,是可以首先协商进行处理的。
第2种观点: 房屋口头赠与撤销起诉状怎么写原告:某某,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电话:XXXX。被告:某某,性别,民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电话:XXXX。案由:赠与合同撤销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确认XXXXXXX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原告所有。2、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XX承担。事实及理由: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日在XX县公证处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被告XXX自愿将位于XXXX房屋(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为:XX县房权证XXXX号,房屋共有权证:为XX县房XX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X国用XXX第XXX号)自己所占产权份额全部无偿赠与给原告,原告也自愿接受此赠与。被告随即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原件全部交给了原告。该赠与合同由XX县公证处依法进行了公证。原告多次催被告配合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被告总是找各种理由至今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也违反了《民法典》中诚实信用原则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原告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现向你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致XX县人民起诉人:XXXXXXX年X月X日
第3种观点: 一般此类诉状均可套用该模板。在具体拟定诉状时,必须严格按照正规的格式要求,结合民事法律事实的具体情况,书写撤销赠与合同起诉状,并且需要在起诉状中写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财产所在地或者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然后进行立案登记,开庭审理,最后依法做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3、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是指,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因为协议权利与义务的履行产生纠纷,或者是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之间产生效力冲突,这些都为遗嘱扶养协议的纠纷。,1、由房屋所在地审理。,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1、扶养人的义务。扶养人的义务就是在受扶养人生前扶养受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后安葬受扶养人。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也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2、受扶养人的义务。受扶养人的义务是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不的处分。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在权利与义务的履行上会发生争议,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冲突也会发生纠纷。法律客观:《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条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第1种观点: 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申请撤销1、赠与合同可以申请撤销,但是不可以任意撤销,以下情形可以撤销:(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2)对赠与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分类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分类:1、无因撤销,通常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2、有因撤销,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除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内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第3种观点: 一、赠与合同能否撤销1、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一般需要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分类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分类:1、无因撤销,通常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2、有因撤销,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第1种观点: 民事诉状的基本要素包括文头、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文尾。其中,诉讼主体需详细列出个人或单位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需按序号分开,并采用特定格式。事实与理由部分包括受到侵害的事实和要求赔偿的理由。撤销房屋赠与起诉状的文尾需注明递交诉状的、起诉人和时间。至少一份原件应由起诉人亲笔签字。法律分析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X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X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要求诉状还要列X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X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5、文尾。撤销房屋赠与起诉状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拓展延伸编写有效的撤销房屋赠予起诉状范本的关键要点编写有效的撤销房屋赠予起诉状范本需要考虑以下关键要点:首先,明确起诉的目的和主张,清楚表达要求撤销房屋赠予的意图;其次,描述赠予的背景和相关事实,包括赠与人、受赠人、房屋的具体情况等;接着,列举支持撤销的合法理由和法律依据,如赠与过程中的欺诈、误导、违反法律规定等;然后,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加强起诉状的可信度;最后,明确请求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如撤销赠与、返还房屋等。综上所述,编写有效的撤销房屋赠予起诉状范本应包括以上要点,确保起诉状的合法性和说服力。结语编写有效的撤销房屋赠予起诉状范本需要充分考虑起诉目的、事实背景、法律依据和请求行动等要素。通过清晰表达主张、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确保起诉状的合法性和说服力。在起诉状中,明确要求撤销赠与、返还房屋等具体法律行动,以实现诉讼目的。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联系客服获取模板或咨询律师代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2种观点: 请求撤销赠予的起诉状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起诉流程1、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提出回避申请,需要说明理由。如果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6、如果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对于当事人之间就赠予的事项存在矛盾和纠纷的,是可以首先协商进行处理的。
第3种观点: 一般此类诉状均可套用该模板。在具体拟定诉状时,必须严格按照正规的格式要求,结合民事法律事实的具体情况,书写撤销赠与合同起诉状,并且需要在起诉状中写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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