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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的效力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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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是依据:1、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2、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2种观点: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比普通法律更严格。其目的是保障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受的严格规范和。各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和法律禁止做的事;不得拒绝做和法律规定做的事,不能做和法律未授权的事。的基本内容可归纳为规范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两部分。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我国已建立了一套以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其内容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二)监督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军事委员会;根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宣誓人员范围宣誓人员范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人民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宣誓。 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2)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3)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制定的,不得与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4)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5)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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