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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交哪些材料,卖方不给办理过户怎么办?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主给付义务就是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所以如果卖方不履行该义务,买方可以催告卖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卖方仍然不履行义务,买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卖方的损失。一、开发商在预售中有哪些责任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法律责任。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外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2、房屋已实际交付但不能按约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的法律责任。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是买方的权利、卖方的义务,卖方不能如约办理,一般应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协商不成允许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质量不符合的,应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对房屋进行修理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房屋存在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的应当允许买方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二、房子在民法典上没有购房合同怎么办民法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房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买卖义务,或起诉至要求卖方及时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卖方仍未履行的买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卖方无条件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一并承担违约赔偿金。三、民法典卖房毁约一般怎么判决如果卖方签买卖合同后反悔,属于卖方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若买方上诉,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a.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b.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c.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也会支持过户;d.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e.交易房屋未被,如查封等;但是,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卖方不过户的,买方可以到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人民强制对方办理过户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方要按约定办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卖方收取价款后,不愿意给买方办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的,那么买方可诉请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可诉请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二手房的买方拖延不过户的,那么卖方可以拿着买卖合同,到管辖区的人民提起诉讼,要求买方立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卖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人民强制买房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就是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的变更。只有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才会变动到卖方名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2种观点: 买二手房不给过户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买二手房不给过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事先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或超过过户时间,那么卖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买方可以提起诉讼,申请要求违约方履行过户的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过户义务,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起诉维权。买家胜诉取得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要求给房管部门开具协助执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可以单独办理住房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3种观点: 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男、女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2、内部购房或二手房购房相关税费票据;3、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房屋使用状况证明;4、水电费结清证明或结清单;5、采暖费等物业费结清证明或结清单;6、赠与合同公证书及复印件;7、房屋买卖协议书;8、代理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9、其他签名盖章的材料、证件。过户手续:1、实地看房。买方要实地查看房源,并且审查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2、签订《买卖合同》。核实房屋的情况,买卖双方就可以签订买卖合同,注意约定好交易细节,以免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3、办理贷款手续。如果买方需要办理贷款手续,那么就应该准备相应的贷款资料,并且也可以要求卖方准备房产证明等资料,一同办理房屋贷款手续;4、办理交易过户。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办理时间为一周,在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而且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5、办理土地证过户。买方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土地证过户;6、房屋交验。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要求卖方将户口迁出,并且在房屋交验的环节,要求卖方结清水、电、煤气、物管费、有线电视、电话等费用,签署完《物业交接确认书》并支付了房屋尾款后,交易结束。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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