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作坊可以使用国家标准,只要你的产品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你都可以用的,若你的产品没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哪就需要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并经备案后就可使用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没按规定注册工商执照,以及生产许可,那就违法。全国各地大部分餐馆都在用这种小作坊的洗涤剂产品,虽然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随时有可能来查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经营店有工商执照有工商注册,属于合法的公司经营,作坊都是在秘密进行中属于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一条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销售范围是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但是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销售范围是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但是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查的,无证的话会被罚款并且查封处置。根据我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第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查的,无证的话会被罚款并且查封处置。根据我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第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3种观点: 请问一般工商查处无证小作坊是怎么处罚的?罚款并且查封处置。根据我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第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十条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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