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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要满足什么手续2023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携带资料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必须持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三、不用报销的医疗费不报销的七种情形是:自行到国内其它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的情形除外;非医保规定的自购药品;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自杀、自伤、自残(精神病人除外)、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第2种观点: 一、工伤保险报销流程1、如果单位为职工交了工伤险: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程序是:(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门诊报销携带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三、住院报销流程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第3种观点: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携带资料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必须持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三、不用报销的医疗费不报销的七种情形是:自行到国内其它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的情形除外;非医保规定的自购药品;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自杀、自伤、自残(精神病人除外)、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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