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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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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符合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对照减免税和减免税项目,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务处提交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如下:1、减免税申请报告(申请人签名)。2、《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四份。3、残疾的提供有效的残疾证。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供)。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薪金所得申请减免的提供)。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2种观点: 个人所得税减免标准及细则具体如下: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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