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伤致残赔偿范围是否包括误工补偿?

工伤致残赔偿范围是否包括误工补偿?

来源:九壹网
第1种观点: 一、工伤赔偿包括误工费吗1、工伤赔偿不包括误工费。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其实不仅是工伤事故,其他任何的意外事故中只要没有误工损失就不存在误工费赔偿。但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不是由社保机构承担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治疗工伤事故期间的停工损失的话,等尘埃落定之后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3种观点: 误工费赔偿依据问题:一、因工致残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补70%,河北省为15元人/天。2、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3、误工费:住院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但不超过12个月;因病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误工费。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5、生活护理费(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生活不能自理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6、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其中五、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五级70%;六级60%发放津贴;七级—十级无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二、因工致残一次性赔偿方式(限五级—十级伤残等级)。对于五级—十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支付支付: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伙补70%,河北省为15元人/天。2、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3、误工费:住院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但不超过12个月;因病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误工费。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三、因工死亡补偿方式:1、丧葬费:六个月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伤补助金:48个月—60个月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供养家属抚恤金(按本人工资比例):配偶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为40%,四、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非法用工:是指劳动者在无营业执照、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劳动时,因工作原因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属非法用工。赔偿方式如下:(赔偿基数以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为准)1、造成残疾的:一级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为14倍;三倍为12倍;四级为10倍;五级为8倍;六级为6倍;七级为4倍;八级为3倍;九级为2倍;十级为1倍(均为一次性包干支付)。2、造成死亡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一次性支付。以上是详细的工伤赔偿,其中有误工费赔偿依据,希望对你有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的误工费是指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2种观点: 一、工伤有误工费赔偿吗1、工伤有误工费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工伤鉴定程序如下: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3种观点: 一、工伤赔偿包括误工费吗1、工伤赔偿不包括误工费。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其实不仅是工伤事故,其他任何的意外事故中只要没有误工损失就不存在误工费赔偿。但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不是由社保机构承担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治疗工伤事故期间的停工损失的话,等尘埃落定之后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第1种观点: 一、工伤赔偿包括误工费吗1、工伤赔偿不包括误工费。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其实不仅是工伤事故,其他任何的意外事故中只要没有误工损失就不存在误工费赔偿。但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不是由社保机构承担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治疗工伤事故期间的停工损失的话,等尘埃落定之后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事处、乡镇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的误工费是指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2种观点: 一、工伤有误工费赔偿吗1、工伤有误工费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工伤鉴定程序如下: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3种观点: 一、工伤赔偿包括误工费吗1、工伤赔偿不包括误工费。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其实不仅是工伤事故,其他任何的意外事故中只要没有误工损失就不存在误工费赔偿。但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不是由社保机构承担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治疗工伤事故期间的停工损失的话,等尘埃落定之后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第1种观点: 一、工伤赔偿包括误工费吗1、工伤赔偿不包括误工费。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其实不仅是工伤事故,其他任何的意外事故中只要没有误工损失就不存在误工费赔偿。但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不是由社保机构承担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治疗工伤事故期间的停工损失的话,等尘埃落定之后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的费用与工资全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在救治伤情中产生的护理费也会由企业承担护理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3种观点: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怎么算?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事处、乡镇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工伤索赔时要注意什么事项?1、赔偿项目是否明确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年限的补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等赔偿项目都要认真核实,约定清楚,都须逐一写清,若表达不清楚,可能导致赔偿错漏。另外,对于工伤赔偿的数额也应当明确,看是否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建议最好请公证人员进行核准,这样有利于减少不公平合理的情况发生。2、意思表达是否明晰在工伤的赔偿协议中要注意用词是否得当,意思表达是否明晰无争议。比如赔偿与补偿,赔偿是基于过错,补偿则不一定。单位有过错,给职工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3、是否应有工伤认定书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因此,公证处在办理工伤赔偿协议公证时应要求当事人提交工伤认定书,因为职工所受伤害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时才可获得工伤待遇,企业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如果职工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那么企业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失去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的基础。4、是否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及赔偿标准,故在办理赔偿协议时如果职工的劳动能力受到影响那么就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职工应得的赔偿金额。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没有工伤认定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而劳动能力鉴定只是在职工伤情影响劳动能力的前提下才需要进行。5、是否有权利义务终结的表示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赔偿协议,一般在协议的最后,都会加上协议双方履行以后,纠纷了结、双方无涉、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等权利义务终结的字样。虽然一般情况下该类赔偿协议一经签署是不可反悔的,但是如果受伤职工的伤情发生严重变化导致当初所协商的赔偿金额过低时,受伤职工可以依情势变更启动诉讼程序向申请增加赔偿金额的。综上所知,工伤赔偿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主要按照有无固定收入这种两种。此外还需要在清楚了解在工伤索赔时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赔偿项目是否明确、意思表达是否明晰等。若是你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工伤问题可直接点击我们的法律咨询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保障法》的规定,工伤赔偿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费、伤残补偿金、死亡补助金等。而误工费不属于伤残补偿金的范畴。因为伤残补偿金是根据工人伤残的程度和工资水平来计算的,而误工费则是因为受伤而无法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所以,误工费需要额外进行计算和赔偿。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中死亡的劳动者,应当给予医疗救治、工伤补助、伤残补偿和死亡补助等工伤保险待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工伤保险金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费、伤残补偿金、死亡补助金等。其中,伤残补偿金为伤残程度和工人工资水平综合计算的一次性补偿金。”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承担工伤医疗费和因工作不能从事工作所需的生活费,给付工伤补助金并支付伤残补偿金、死亡补助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伤残赔付标准: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致残造成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由就业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至六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按照已确定的工伤待遇标准,分别支付伤残津贴、医疗费和护理费等;第四十四条规定,因工程建设、试验、训练和科研任务,参加劳动保护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给予赔偿。而误工补偿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畴。因此,工伤致残赔偿金不包括误工补偿。法律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工伤致残造成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由就业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至六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按照已确定的工伤待遇标准,分别支付伤残津贴、医疗费和护理费等。”2.《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因工程建设、试验、训练和科研任务,参加劳动保护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给予赔偿。”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