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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补办需要发布免责声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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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身份证丢了补办,不需要发布免责声明。但是丢失身份证后应当立即向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   二、补充说明:   1、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2、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百度百科“身份证”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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