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配合甲方发行尚同卡业务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POS设备租赁及维护的具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定义
本协议中的POS机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放入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可以接受甲方发放的名片,产权属于乙方的POS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卡机构应通过该卡并承担其制作、发行及相关费用。卡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应与特约商户发展业务联系,与特约商户签订特约商户协议,并按照乙方要求的格式委托乙方进行POS交付、安装、维护等服务;
3.甲方必须遵守双方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的信息;
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POS租赁费。
5.甲方自行进行pos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供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标准的质量可靠的POS机,并安装在甲方特约商户接受名片业务并维护。乙方是本协议规定的POS机具的合法所有者;
2.乙方委托深圳长城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开发POS受理卡应用。如果POS中安装了多个应用程序,乙方应确保POS中的多个应用程序能够正常运行,互不影响;
3.乙方必须遵守双方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甲方的信息;
4.乙方负责POS商户卡专用应用程序的安装和初始化;并负责乙方发起的程序升级费用;
5.乙方提供甲方特约商户POS安装、拆除、维修、保养、操作培训等服务。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9万元/年的租赁费(包括上海嘉德丽所有门店的pos设备租赁及耗材费用,甲方今后不再为增加pos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甲方应在pos激活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pos租赁费,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每次支付六个月租金);
4.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程序变更和升级要求,双方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拆卸:
(1)单机退租:租赁费清算至乙方收到甲方的单机退租单后五个工作日;
(2)批量提款:乙方从甲方收到10台以上提款机的,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提款日期,租金清算至提款日。
6.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帐户名:
账号: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延迟支付POS使用费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暂停甲方委托的已交付给甲方特约商户的所有POS设备受理商户卡。
免责条款
1.乙方受甲方委托部署的POS终端接受甲方的.业务通讯卡,卡的发行和部署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条款。如有不一致,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承担特约商户POS终端的投放和维护等第三方服务责任,甲方、特约商户和尚同持卡人之间因甲方发行的尚同卡而产生的非乙方原因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七.其他人
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有效期为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印章)
乙方: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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